通知公告

关于审稿费、版面费发票开具调整的通知
   
2022年1月1日起,我刊将更改开取审稿费、版面费发票流程,具体如下:
1)初审通过的稿件,我们暂不开取审稿费发票,等专家审稿结束后,对于拟录用的文章,审稿费和版面费将统一开取一张发票。
 
2)对于专家审稿后退稿的文章,将单独开取审稿费发票。


发布日期: 2022-01-04    浏览: 1111